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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一直認為吸引力法則其實是廢話,因為人性本來就只關注自己有興趣的事物,例如你的房間是不是堆滿你喜歡的東西呢?而人際關係方面,物以類聚也是普羅大眾都知道的觀念,不需要再多講。既然人性一直都是如此運作,為什麼絕大多數的人仍然找不到心中理想的工作或伴侶?可見一定有失落的環節被忽略,化約到失真了。實際上,自由意志的比例的確很少,因為多數人的行為模式是跟著自己的偏好[習氣慣性]做選擇,至於環境裡會出現哪些選項,機遇好壞和福報及業力有關。生命藍圖是由潛意識決定,大部分是自動化決定了人的大方向;表意識是踩煞車及微調,反思個人潛意識的慣性然後做修正。先天基本盤至少佔了六成以上,努力三成,其它一成

  佛教指導人們改變命運的方法是布施:無畏施得健康長壽例如警消醫護等救人的行為法施得智慧教人釣魚財施得資源給人魚吃]。民間善書了凡四訓說讀書改過和積德迴向[前者改命後者改運]從未聽過歷代的聖哲,例如老子&佛佗&耶穌等,有在教吸引力法則,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白話來說它就是術的一種,和姓名風水是差不多的意思,而神通不敵業力一直是佛法的共識。姓名和風水改運的原理,是和大自然的能量做聯結;姓名需要配合本命八字判斷正確喜忌,然後才能決定文字的五行取用[只看生肖或筆劃是偽學]風水也是一樣,只是規模較大[最宏觀的風水就是地球的經緯度]術的使用不能說它沒效,只是治標不治本,基本面不佳光靠技術面是救不回來的,例如學生只考四十分,老師放水全班加個五分或十分,一樣無法及格。

  金錢和知識能力是一樣的東西,都是用來改善生活,一個物質一個精神層面。忘卻初衷而本末倒置,就變成拿生活換錢甚或為了錢犧牲健康。沒有人會有完全的自由,在自然律或生物週期下,規則和秩序本身就是一種不自由;只是完全無序也是不自由,因為無序就等於隨機,你無法知道做什麼會 若P則Q。就現實面來看,業力愈多的人在生命藍圖裡的自由比例愈低,他們無法創造想要的生活,除非業力消完為止。神明或高靈也沒能力消除這些東西,因為祂們也是系統內的玩家,遊戲規則約束了所有面向的玩家[除非你是系統管理者或程式設計者]。最重要的就是了解規則,否則你就算有很高比例的自由意志,也會把局玩得愈來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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